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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陕西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答案)

发布时间:2024-04-15 09:40:37 奥数 997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大学。是干部和其他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学校现有2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予点(教育学博士)。2022年,我院预计招收各类博士生480余人,其中学术博士350余人,教育博士(含汉语言文化)125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向我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为深入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深化博士招生机制改革,完善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涌现的招生制度,我校全面实施“申请-考核”“博士招生制度。博士生招生简章如下:

陕西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陕西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答案)

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二)报考者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者。

2、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取得国家认可的硕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达到与硕士学位研究生同等学术水平。报考相当于硕士学位的硕士研究生,须提交所申请专业所修读的硕士课程证明(包括全部必修课程和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并须满足以下业务条件:提供近五年修读的硕士学位课程证明在我校认可的权威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本专业或相近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近五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及其他专业工作科研项目,或近五年至少有一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奖励级别或以上。

(三)外语水平(分数)和业务要求必须符合各招生单位的要求;不符合相应要求的,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水平考试。

(四)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至少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即专家推荐信)。推荐信模板见附件2。

(六)符合拟报考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参见各单位2022年博士生招生规定)。

(七)现役军人申请在我校攻读博士学位,必须遵守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遵守保密规定,并按规定填写申请信息。

(八)申请教育学博士学位的人员、少数民族骨干、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双师型教师”除符合(一)所列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至(7):

1、教育学博士:教育学专业学位的候选人是具有硕士学位、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的各级各类中小学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成果丰硕,研究能力雄厚。其中,《教育领导与管理》招聘各级学校管理人员,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学生发展与教育”面向各级各类学校招收从事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学校课程与教学》招聘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汉语国际教育》聘请具有硕士学位、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验、良好人文素质、有相当造诣、汉语言基础扎实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文化;有境外孔子学院等教育机构对外汉语教学经验者优先。

2、少数民族骨干:出生地为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过的汉族考生。3年以上,注册时仍在该公司工作。候选人。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汉族考生限于汉语言文学、教育学、心理学、化学四个学科。

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申请人必须是思想政治(或党务)工作部门和人事推荐的高校在职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骨干所在学校部门,并经所在省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同意;截至报到之日,应聘者应已在高等学校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者党务工作三年以上。他们应该有硕士学位。本科、硕士学习专业没有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

4、两门课教师:已获得硕士学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5年余。

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符合我校博士生提前毕业条件并完成相应培养环节的,可申请提前毕业。被录取的博士生按年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见附件7。入学后,按照我校奖助学金相关规定享受奖励。助学金。

各单位博士生招生规定

各招生单位招生流程及招生专业详情请参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各单位招生计划及在职导师另行公布。

申请评估流程

“申请-评审”程序分为申请、审查评审、录取三个阶段。

(一)申请阶段

1、网上报名,2022年1月28日至3月10日。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考生登录”,在“博士生招生”中选择“网上报名””,进入“博士研究生注册信息采集系统”,上传照片。按要求准确填写您的申请信息,下载并打印申请信息表。

2.注册费标准。报名费为150元,需在网上报名时缴纳。若未按要求缴纳注册费,则注册信息无效。

3、考生材料提交时间为2022年3月4日至3月15日。考生材料须通过EMS(或可直接投递至招生办公室的快递)邮寄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件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9-,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汇楼A区509室陕西省。逾期未收到报名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我校将根据完整性、美观性和符合要求进行评分。这部分成绩将按照规则计入考生成绩。候选人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如下:

《陕西师范大学202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1)。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注册信息采集系统”生成的信息表)。在职人员申请攻读博士学位时,需征求考生所在单位的意见,填写《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陕西师范大学202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2份。

与学籍、学历有关的材料。应届硕士生须持有所在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不含我校应届硕士生)及《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复印件;本科文凭和学士学位证书的扫描件。

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应提供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研究生文凭认证报告复印件、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网络(简称学位网);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在国外(境外)获得相应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未取得相应学历或者学位证书的,应当书面说明情况。

温馨提示:由于学历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认证周期较长,考生应尽早分别在学信网和学位网提交认证申请,以免影响后续注册或录取。

外语能力证明材料。

《陕西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考生外国语及业务情况表》(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教育学博士学位、少数民族骨干、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双师型教师”等除提交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教育博士:提供工作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签字盖章的工作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目前工作部门、职务及人员配备(教师、管理人员、政工或其他专业技能)、职务职称等信息。

少数民族骨干成员:提供学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见附件4)。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提供《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学校思想政治(或党务)部门、人事部门推荐,并经当地教育部门审核批准省委常委(见附件5)。

“两课教师”:个人基本信息介绍、自我评价、教学情况说明材料和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经单位人事部门批准的《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见附件6)。

(二)审查评估阶段(资格初审、复审、能力测试、综合评估)

1、资格初审,2022年3月10日-18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材料是否齐全、符合博士申请要求、是否参加过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由学校。他们还会对材料的完整性、美观性、规范性进行详细记录。该记录将作为每个阶段的基础。评估的重要参考。

2、资格审核,2022年3月19日-24日,各招生单位组织专家对考生经营情况进行审核打分,确定其是否符合本单位“申请-考核”经营条件。有些考生虽然符合各单位招生规定规定的基本要求,但如果评审专家认为其未达到或难以确定是否达到要求,仍需参加能力测试。

各单位资格审核结果须于3月25日前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批。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审核结果汇总后于3月30日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

3、能力测试,2022年4月16-17日。能力测试分为外语能力测试和业务能力测试。未达到各单位外语或业务水平的人员需参加相应的水平测试。外语水平考试由学校组织,专业水平考试由各招生单位组织。能力测试具体安排请参见3月下旬发布的能力测试通知。

4、综合评估。综合考核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测试、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试三部分。这部分外语水平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外语水平是否符合招生单位或学科的要求。综合考核办法和时间安排请参阅各单位2022年博士生招生规定或由各单位另行通知。

(3)拟录取

1、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业务考核成绩进行排序。拟录取程序将于2022年5月下旬结束。拟录取的考生需要接受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厅[2003]3号)要求,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厅[2010]2号)及上级部门的其他要求。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2、我校对定向考生的录取比例有一定的限制。其中,文科招生单位录取的定向考生不得超过本单位总招生名额的30%,理科招生单位录取的定向考生不得超过本单位总招生名额的15%。那个单位。

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须按规定缴纳。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和助教、研究助理、管理助理岗位,支持学生的学习。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学生贷款。

4、凡录取的非定向博士生,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转至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被原单位录取参加定向培养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定向培养协议。入学前,不得转移户籍和人事档案等关系,毕业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监督检查

校级成立了两级督导组,对整个博士生招生选拔工作进行督导和督导。在报考及审核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在报考和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报考资格。不符合在校攻读博士学位资格的,已被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考生或导师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提出申诉。投诉人向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及相关证明材料,由招生单位处理并存档;如对招生单位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在招生单位出具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院提出投诉。向法院提出上诉。

投诉受理热线:029-,邮箱:yjsc4@snnu.edu.cn。

其他

1、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因个人信息错误或不实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拟录取名单经省招生部门审核同意后,确定为最终录取名单。我校向被录取的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3、报名条件或录取要求与上级部门规定相冲突的,以上级部门公布的要求为准。

四、科研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电话:029-

邮箱:yjsc3@snnu.edu.cn

在线咨询: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考生咨询”中留言。

各单位联系方式

《各招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8。

注:所有附件请点击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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