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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球科学部(国自然2019)

发布时间:2024-04-07 12:59:31 学习方法 980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9月10日第十一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为加强学科发展战略顶层设计,促进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科学传播和人才培养现将本领域2019年度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报公告予以公布。

一、定位、资助范围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球科学部(国自然2019)

本专项(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地球科学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科学传播、平台建设等活动。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包括以下三类:

(一)2020年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及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以下简称“会议培训”项目);

(二)依托国家地球科学领域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开展的中小学生科学传播与普及活动(以下简称“科学传播”项目);

(三)地球科学及相关领域学科发展战略研究(以下简称“战略研究”项目)。

所有“会议及培训”项目资助总额(直接费用)约为150万元,本期计划资助项目约15个;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中国科学家发起和主导的会议或培训活动。所有“科学传播”项目的资助总额(直接费用)约为150万,本期计划资助的项目约10个。全部“战略研究”项目总经费(直接费用)约为575万元,本期计划资助项目约15个。

“会议培训”项目实施期限自会议召开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不得超过新年。“科学传播类”和“战略研究类”项目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资格及限制

1.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的专项项目不计入项目限额。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个专项项目。

4、“会议培训类”项目申请人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应为国际学术组织发起的系列会议。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电子版申请表附件材料须包括国际学术组织授权举办会议的证明及依托单位上级部门的正式批准文件(扫描件)。在华举办的短期培训活动,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和带头教师。

5、“科学传播”项目申报人应为国家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负责人,主要参与者应包括来自中小学教育一线的教学/管理人员。

6、“战略研究”项目重点资助地球科学领域综合战略研究项目;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必须包括现任/前任地球科学部咨询委员会成员。

7、项目申请正文开头应注明申请类型,即“会议培训类”、“科学传播类”、“战略研究类”类别之一。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材料不齐全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2)填写申请表

1、申请人须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络信息系统(按照申请书写作大纲和相关要求填写网上项目申请书。

2、申请表中资助类别选择“专项”,子类别选择“科技活动项目”,备注选择“科技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选择对应的申请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编写代码(以D开头)。应用程序代码)。上述选择不准确或未选定的项目申请将不被接受。

3.申请的正文应与申请的类型相对应。

(一)“会议培训”项目应包括:举办科技活动的背景和意义、组委会的组成、活动起止时间、参与范围、规模、潜在影响、重要报告或课程名称及主讲人介绍、境外参会人员名单、预期成果等;

(二)“科学传播”项目应包括:举办科技活动的背景和意义、活动起止时间、参与范围、规模、潜在影响、可行性分析、预期成果等;

(三)“战略研究”项目应包括:学科发展现状和趋势、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战略研究目标和内容、研究计划、可行性分析、预期结果等。

4、科技活动项目预期成果必须包括与活动主题相关的研究报告/活动总结;如果申请获得资助,研究报告/活动总结将作为最终受理的重要材料。

5、申请人按照《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预算编制要求”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依托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审核。

(3)提交申请表

1.申请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16:00。

2.申请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申请表及附件材料,并确保纸质申请表内容与电子版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将签字的纸质申请表原件及其他附件提交给接收院校。

3、主办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审查申请人预算申报的目标相关性、政策一致性和经济合理性,并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具体要求如下:

(一)单位应在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9年9月20日16:00)前提交单位申请表及附件电子版,并由依托单位、合作社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单位统一报送。申请表原件(一份)及所需纸质附件。

(二)提交电子申请时,应当通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三)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时,还应当附送单位公函和申请项目清单。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四)申请材料集中接收期限为2019年9月18日-20日。论文申请材料可直接送达或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如采用邮寄方式,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以信件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以免延误申请,并注明“地球科学部(科技部)专项项目申请材料”活动项目)“在信封左下角”。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物资接收工作组受理申请。物资接收工作组邮寄地址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物资接收工作组,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行政楼101室),邮政编码:,联系电话:010-。

(四)咨询联系方式

1.如果申请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可以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寻求帮助。联系电话:010-。

2、其他问题请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地球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联系人:王锡波(电话:010-)、张朝林(电话:010-),邮箱:ghc@nsfc.gov.cn。

(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