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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小学招生条件(瑞昌市学校)

发布时间:2024-04-17 09:43:05 课外活动 51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义务教育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江西省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和《九江市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我市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情况

瑞昌市小学招生条件(瑞昌市学校)

一年级

1、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且年满6周岁的儿童,必须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学。因身体原因需要延期入学的,须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申请。书面申请。瑞昌市适龄听障、弱智和需要智力开发的儿童,可在九江市或瑞昌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身体残疾和其他轻度残疾的适龄儿童应当以随班就读为主,就读户籍所在地普通学校。符合学习条件的学龄重度残疾儿童通过“送学上门”方式接受义务教育。

2、所有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试就近入学。城市学校应当按照城市义务教育学校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办法,做好一年级学生的招生工作。农村学校统筹安排在乡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在乡镇务工、创业的子女免试就近入学。

初中一年级

1.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免试。

2.农村小学毕业生可免试直接升入居住地初中(五角小学、白杨小学毕业生直入五山学校;黄黄小学毕业生直入下畈中学)。城市小学毕业生由教育局按照学校确定的招生范围和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进行分配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按照《九江市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及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相关文件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招生工作由教育局统一管理,招生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根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总体招生规模,“只减不增”的要求,在教育局下发的招生计划范围内招生。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必须符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报教育局批准并向社会公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采取考试或“暗试”的方式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在瑞昌市范围内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挤”招生,规范招生行为,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争抢生源通过任何形式,例如早期研究、借款承诺或保留。

1.具有瑞昌市城镇户籍或在瑞昌市拥有合法常住户口且开学前已迁入的居民的子女,可以在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2、合法永久居留证件必须是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明,且证件性质为住宅。非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工业建筑、办公楼、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不作为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依据。

3、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时,家长必须如实提供城镇学校入学材料。家长、班主任、毕业学校校长在《瑞昌市2022年小学毕业生信息登记表》表上签字确认后,毕业学校进行初审,初中进行审核,根据学历录取。请您按照我局下发的通知,到相应初中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4.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认定条件: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招收符合条件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安排到相应的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1)适龄儿童且父母双方(或父母一方)户口在市区的,只需提供家庭户口簿;(2)户籍不在市区,但在市区有合法常住户口的,须提供家庭户口簿和财产证明((3)如果在市区有合法常住户口市区但不能提供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须提供家庭户口簿、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商品房购房合同以及三个月的生活水电费(4)实际居住在市区但无房产证信息(城市安置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自建住房)的,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及3月的生活水电缴费记录,安置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户须提供合同,自建住房户须提供乡、镇、场、街道办事处证明。上述户口、房产、合同、水电费发票等信息必须与户主姓名一致。

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最大限度根据学校学位容量制定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位容量招生。小学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45人/班,初中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班。其他年级大班比例控制在3%以内。学区内学生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能力(学位能力)的,全部录取。若学区学生人数超过学校招生容量(名额容量),将根据名额情况安排招生。

2.高中招生工作

报名及资格审核

1、高中招生考试报名类别分为三类:一是普通高中(含重点高中、重点建设高中、普通高中);二、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院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或职业中专、技工学校);三是师范定向类(定向培养乡村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师资的院校)。考生报名类别按考生第一志愿划定。初二年级的考生参加地理和生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初中学考”)不分报名类别。

2、初中学校要严格控制初中入学考试资格。一是严禁以任何理由允许未完成初中三年学历教育的学生参加初中考试;二是申请师范定向的考生必须是愿意从事农村教育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且必须是瑞昌市户籍的学生。三、初中毕业生报考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必须参加当年的初中入学考试;四是申请普通高中均衡招生的考生仅限于在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且为初中生。在本校就读的初一至三年级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正常转学及按规定休学的学生)。

3、根据《江西省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户口在外地的初中毕业生可返回居住地或到学籍地报考。农民工子女确需在瑞昌参加初中考试的,须及其家长向教育局教育科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并盖章批准后方可申请。(应届及历届初中毕业生已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中考报名及缴费)

自愿填写报告

1.报考普通高中考试的考生,可同时报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可以同时报考中等职业教育。考生在填写申请表时必须规范、谨慎。学校负责指导考生填写申请表,不得代替。申请表由考生及其家长自主决定。

2、科学合理指导考生填写报名表。各初中指导学生填写重点高中申请时,要合理分析、科学指导,达到“高年级生多、中年级合格、低年级录取多”的目标。”。学校填写志愿者比例。

3、一中、二中将招生计划指标的72%平均分配给各初中。

参加考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号文件精神,我市初中毕业生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仍将合并为一次考试今年,他们将参加全省统一初中学习。能力测试。

一、考试科目及分数

三年级: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听力20分);物理80分(不含实验);化学70分(不含实验);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80分;体育60分;地理50分;生物50分(不含实验);总分830分。

二年级:地理50分;生物50分(不包括实验)。

2、考试形式及要求:道德、法治、历史合卷(开卷考试);物理和化学分为同一领域的两篇论文;地理和生物综合试卷考试;英语听力考试时间为15分钟,英语听力考试全省统一。考试期间,各考点统一播放录音光盘。听力障碍考生凭听力障碍证明或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专项鉴定证明,可以选择免试英语听力考试。英语科目总成绩按考生笔试成绩乘以1.2计算。他们还可以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并选择两者。英语听力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3、考试时间:文化科目考试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至19日,汉语考试150分钟;物理和化学分为两篇论文,150分钟;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并纸笔考试为150分钟;地理与生物合卷考试初二年级100分钟,三年级80分钟;其他科目时长均为120分钟。

4、根据考点相对集中的原则,我市设有一中、二中两个考点。

5、全市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等体育考试科目由教育考试中心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完成。

六、其他相关考试题目,严格按照省规定办理,并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通知》(教育部令第33号)。

承认

一、各类高中学校原则上按照普通高中、重点高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顺序分批招收新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组织新生报到。

2.考生可返回居住地或学籍所在地入学。进入重点高中的考生必须在所有科目考试中取得及格成绩。未参加初中考试、无当年录取信息的学生,不予办理高中转学手续,不得以在校学生身份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无正式学籍的初中生(正常转学、休学除外)不享受平衡招生政策。

三、师范学校定向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并下发。我市2022年教师培训定向计划招收25人(定向培养全市农村小学教师15名,其中男生6名,女生9名;定向培养全市农村幼儿园教师10名,其中男生2名,女生8名;如果男生对计划的招募不满意,可以招募女生)。师范学校定向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不得低于我市普通高中录取评分科目总成绩的70%。候选人将根据他们的喜好,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择。

四、我市职业高中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照九江市下达的职业普教比例确定。各学校的具体招生计划报请高等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另行发文。招生计划发布后,我市初中将组织学生填写我市普通高中的申请表。

5、应届初中毕业生不享受平衡生优惠政策。根据一中、二中精英班录取分数线录取。

6、本地户口初中毕业生在外地就读,回瑞昌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按户口地学生均衡录取线录取。瑞昌考生在省外、跨区市参加中考的,需返回户籍地高中入学。须向教育局提供考生报考地的录取分数线和初中考试成绩,办理相关入学手续。教育局将整理相关证明材料报九江市教育局,由九江市教育局报省教育厅备案并落实招生计划。

3.其他入学要求

1.我市城乡所有农民工或企业家子女须到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办理入学申请,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电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城务工创业人员(指环城、桂林、赛湖区及我市城市工业园区务工、创业人员)子女安排在城市学校就读;按照就近原则,安排农民工、创业者子女就近就业、创业所在地的公立学校就读。

2.学生应到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办理转校、停学、复学等事宜。为方便群众,政务服务中心继续实行线上线下同步办理学生转学:凡是具有瑞昌市城镇户籍或在市区有房产,且在市区有三个月水电费缴费记录的人员。往年申请转学的,可登录“感付通”APP(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感付通”下载登录)进行网上申请。具体办理时间为:小学生一年级转二年级、二年级转三年级8月1日至5日;8月8日小学生三年级转四年级、四年级转五年级、五年级转六年级。12日;初中七年级转八年级、八年级转九年级的时间为8月15日至20日(不含周末)。不符合网上办理条件的,应按上述时间到瑞昌市政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办理。咨询热线:0792-。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禁止举办各类重点班或者变相重点班。城市小学至初中毕业生全部采用电脑随机编班。

4.瑞昌小学毕业生在外县或我市农村学校就读的,如需在城市初中就读,须在7月30日前持有城市学校入学相关证明和国家统一电子学籍,2022年请向教育局教育组报名。若报到时间超过报到时间,将按学校剩余名额安排入学。不能保证按照分区安排入场。

5、军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申请中学教育按照《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证明》(政联[2022]2号)具体规定执行。

六、公安英雄、公安干警因公致残的子女,按照《关于做好九江市2022年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干工字[2018])具体规定申请入读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第58号)。

七、国家综合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按照《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应急[2019]49号)的具体规定执行。

八、本市招商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和本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他们将享受与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青少年同等的待遇。教育局将根据学位状况给予优先考虑。安排入场。

9、其他省级优惠积分政策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

十、城镇义务教育学生招生按照《江西省2022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干交基字[2014]1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执行。

四、招生纪律

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面广的工作。各学校、全体招生人员要严格执行“十不准”纪律要求,严格纪律和责任追究,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小学、初中、高中招生均须遵守六项公开原则(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公开、咨询服务公开、咨询服务公开)。公开投诉举报)并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学校要做好政策宣传,开好家长会,引导家长和考生填写选择时,不得擅自改变学生的选择。我们坚决保持招生政策的严肃性。未经批准,学校不得跨区招生、超计划招生、线下招生。必须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班级名额组织班级。学生未经招生部门录取而自行择校的,不得办理注册或者转学籍。中小学一年级新生不得招收未成年儿童。小学和初中新生不准参加考试,并分班。严格遵守《瑞昌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规定。任何公办、民办学校都必须加强招生管理,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本实施意见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办理,由瑞昌市中小学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结尾

(来源:瑞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