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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违规招生被处理(关于严禁研究生招生单位举办考研辅导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8 22:50:35 义务教育 11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教育部近日发布《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规定》号文,指出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对违反规定的,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追究责任。

《规定》表示,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研究生招生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理。

研究生违规招生被处理(关于严禁研究生招生单位举办考研辅导班的通知)

对于在校学生,所在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学籍等处分;对在职候选人,应当通报候选人所在单位,由候选人所在单位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其所在单位将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规定》提出,有关单位应记录考生在硕士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行为,将考生相关信息告知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录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的参考。以及就业的重要参考。

《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强调,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严禁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对违反规定的,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