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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日期(教育部印发《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9 03:38:53 义务教育 978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近日,教育部发布《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评价指南》结合特殊教育学校特点,从政府履行职责、课程教学实施、师资队伍建设、学校组织管理、学生适度发展五个方面明确评价内容。

在政府履行职责方面,包括坚持正确方向、统筹规划、改善办学条件、强化经费保障、完善工作机制等五个关键指标。旨在推动地方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对特殊教育工作的领导。实施“特殊教育、特殊教育”,完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

教育部印发《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日期(教育部印发《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的通知)

在课程教学实施方面,包括规范课程设置、优化教学方法、开展多元评价、辅助康复支持四项关键指标,旨在推动学校落实课程计划,合理调整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促进为“医教结合”提供辅助支持和康复训练,提高特殊学生的教育质量。

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包括提升师德、装备教师、助力专业发展、完善薪酬保障四个关键指标。旨在推动学校加强师德建设,配备教师特殊教育专业知识,提高教师特殊教育专业水平。质量,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在学校组织管理方面,包括完善学校管理和营造无障碍环境两个关键指标。旨在引导学校规范学校管理制度,加强家校社区协同教育,进一步推进融合教育,建设无障碍环境,提升特殊教育水平。治理能力。

就学生适当发展而言,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知识技能水平、社会适应能力三个关键指标。旨在促进特殊学生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掌握适应未来生活和发展所需的学科基础知识、基本生活和生活技能。专业技能。

《评价指南》明确各地要建立由政府教育监管部门牵头、多方参与的评价组织实施机制,结合实际制定特殊教育学校质量评价的具体标准;评价指标内容和评价方式要分类细化,实行县(市、区)、学校自评、市级评审、省级综合评价和国家抽查监测;要妥善处理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不同阶段质量评价体系的衔接和互补。原则上每3-5年一个周期。与中小学质量评价总体规划同步实施,实现全覆盖。

(央视记者高晨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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