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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十四五规划(特殊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4-04-20 14:34:19 学习方法 926次 作者:合肥育英学校

9月16日,记者获悉,发行《陕西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计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陕西省初步建立优质特殊教育体系,学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以上。

适龄残疾儿童可以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或者接受家庭教育。

特殊教育十四五规划(特殊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

《规划》明确,陕西将推进和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率。做好适龄残疾儿童招收和招生工作,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师上门等方式,妥善安置每一位残疾儿童。学龄残疾儿童。

鼓励人口20万以上的县(市、区)举办符合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未设立特殊教育学校的县(市、区)必须通过在普通学校开设特殊教育班的方式,保证本辖区内应安置特殊教育学校的残疾儿童的入学。确保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机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中小学教育并纳入学校注册管理。鼓励西安启智学校、延安特殊教育学校扩大自闭症儿童教育规模。

2025年省级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设立学前部、中职部(高中部)

加强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就近入园跟班,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普遍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高中特殊教育,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招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省级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要在2025年前设立学前部和中等职业部(高中部)。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特殊教育部(班)。

支持陕西省自强中等职业学校、陕西省城市经济学校扩大招生,支持西安市盲哑学校、西安市第二聋哑学校招收高中部学生(班)全省各地。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开设适合残疾学生的相关专业,支持普通高等学校、开放大学、成人学院等高校开展残疾人继续教育,畅通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渠道。

将特殊教育纳入“课堂革命·陕西行动”、“三个课堂”和课堂教学创新竞赛

加强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的融合。各地应在特殊教育学校附近指定一所或多所普通学校,建立普惠教育交流机制。将特殊教育纳入“课堂革命陕西行动”、“三个课堂”和课堂教学创新竞赛。探索科学、适宜的自闭症儿童教育方式,逐步建立陪伴自闭症儿童学习的助教制度。推广使用国家手语和国家盲文。

推动职业教育与特殊教育融合。支持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系(班)和职业学校特殊教育系(班)设立适应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专业。探索开展残疾学生“学历证书+多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职业培训计划。

加强医疗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机构和学校之间的合作,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等条件下,优先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实施助具进校工程,将公立特殊教育机构学前部或幼儿园就读的残疾儿童及其家庭纳入市残联0-6岁残疾儿童免费康复项目。

2025年起,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补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7000元。

将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纳入各级各类教育工程项目统筹实施。加强学校无障碍设施设备建设,按标准配备满足需要的设施设备。成立陕西省特殊教育指导(资源)中心,持续推进市、县、校特殊教育指导(资源)中心建设,鼓励各乡镇(街道)以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为基础建设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在普通学校。开展标准化(示范)特殊教育学校创建等。

落实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普通班和残疾学生家教的生均公共补助标准。2025年起,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共补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700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补贴水平。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资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发展职业教育的力度,对学前、高中残疾学生实行每人公共经费补贴政策。对新建、改扩建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以及成功创建融合教育示范区(样板学校)和省标准化(示范)特殊教育的,给予资金补贴学校。对残疾学生实施每名学生每年不少于200元的特殊学习用品、干预训练和交通补贴(有条件的可适当提高标准)。

严格控制非特殊教育教师调往特殊教育学校任教

加大特殊教育领域特殊教育师资和硕士、博士生培养力度,落实教师专业特殊教育课程内容要求。根据特殊教育特点,配备充足的特殊教育师资和必要的康复、心理健康师资及医务人员。各地新聘用的特殊教育教师一般应为特殊教育相关专业毕业生,严格控制非特殊教育专业教师转入特殊教育学校任教。

开展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班学校校长、教师培训,将全纳教育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认真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标准。普通学校(幼儿园)绩效工资分配应当对直接负责教育教学残疾学生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县级以上教学科研机构应当有足够的专(兼职)特殊教育教学科研人员。教师职称评定和表彰奖励要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在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机构中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特殊教育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职称评审和表彰奖励范围,享受特殊教育教师待遇。按规定享受相关福利、津贴和补贴。(记者任娜)